刑事律师团队
黄波刑事律师
黄波律师(联系方式:15710817846)现执业于广东谷泰律师事务所,在深圳市龙华区深耕法律服务近十年,扎根龙华、服务龙华,专注刑事辩护与民商事争议解决,累计承办刑事、民商、婚姻家事等各类案件数百起,办案经验扎实、实务功底深厚。
执业地址
办公地址: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星河时代大厦 409 号,紧邻龙华区公安分局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,办案沟通高效便捷。
专业领域
核心专攻经济类犯罪刑事辩护,尤其擅长办理:
- 诈骗类犯罪:电信网络诈骗、合同诈骗、助贷诈骗、借贷诈骗等
- 新型网络犯罪:掩饰隐瞒犯罪所得、帮信罪(卖卡、刷脸、虚拟币交易、取送资金货物等)
- 其他高发经济犯罪:非法经营罪(征信洗白等)、职务侵占罪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、开设赌场罪(网络平台、线下赌场、跨境赌博)、组织/介绍卖淫罪,同时承办劳动争议、婚姻家事等民商事案件,兼顾刑民交叉法律事务。
执业优势
熟悉公安机关侦查、检察院审查起诉、法院审判全流程办案规范,精通看守所会见、取保候审、不予批捕、不起诉、缓刑、罪轻辩护等全链条实务操作。执业以来为众多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供专业有效辩护,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办案效果突出,收费公开透明、合理规范,深受当事人信赖与认可。
黄波律师承办部分典型案例:
杨某借贷型诈骗案辩护案例
2021 年 3 月,本律师接受杨某涉嫌借贷型诈骗一案委托。杨某虚构资金用途,伪造商业订单、合同及银行流水,以高额回报为诱饵,向庞某、黄某、唐某等八人出具借条并借款,涉案金额累计 1200 万元。涉案资金未用于经营,主要用于偿还高利贷及个人挥霍,后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归还。被害人发现材料虚假后报案,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对杨某依法刑事拘留。
介入辩护后,律师全面梳理案件证据、厘清法律关系,就涉案金额认定、款项性质区分等核心问题开展有效辩护,最终司法机关认定诈骗数额降至 800 余万元,为杨某显著减轻刑罚。
张某盗窃案不起诉辩护案例
张某因贪图小利,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商业中心多家饰品店多次实施盗窃行为。本律师接受委托后,在审查起诉阶段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,就盗窃次数认定问题与检察机关充分沟通。结合本案作案时间、空间高度同一性的特点,依法提出辩护意见,最终将指控盗窃次数核减为 2 次。同时协助张某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。经有效辩护,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为由,对张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,案件终结。
乔某涉嫌介绍卖淫案撤案辩护案例
乔某系照相馆员工,因参与私拍业务结识相关人员,后受诱惑从事介绍卖淫活动。在深圳市南山区公安机关专项整治行动中,乔某被查获归案。 本律师介入案件后,经全面审查证据发现,侦查机关调取的涉案证据均来源于境外服务器应用程序,数据真实性无法核实;且在案人员指认、涉案金额及人数均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。律师据此向侦查机关提出专业法律意见,积极沟通论证。 最终,公安机关依法对乔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,案件未移送审查起诉,实现实质无罪的辩护效果。
黄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获得缓刑案例
黄某系某民营企业采购主管,在履职过程中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多次收受供应商财物,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依法立案调查。本律师接受委托后,全面梳理案件资金往来、交易背景及全部证据材料,重点就涉案款项性质、受贿数额认定、主观故意程度等核心问题展开针对性辩护。
辩护期间,律师积极协助黄某退缴全部违法所得,主动与办案机关充分沟通法律适用及情节认定事宜,结合黄某系初犯、偶犯,归案后如实供述、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、酌定从轻情节,依法提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。
最终,人民法院采纳辩护意见,对黄某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,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,缓刑2年,有效降低了刑事责任对其个人及家庭的影响,取得良好辩护效果。
赵某涉嫌盗窃罪大幅度减少刑期案例
胡某系珠宝设计专业硕士毕业生,伙同赵某共谋实施犯罪,在闲鱼、转转等二手交易平台物色珠宝类交易卖家,利用深圳水贝珠宝交易集散地的产业特点,仿制与交易标的外观一致的珠宝饰品,在面对面交易过程中趁卖家不备,将真品偷换为仿制品,后将涉案真品销赃,非法获取经济利益。本案案发后,本律师接受赵某母亲介入辩护,结合案件事实及证据,就案件定性出具专业法律意见,明确本案偷换行为的犯罪性质。同时,重点就胡某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展开辩护,积极向办案机关阐述其系从犯的相关依据,成功为赵某争取到从犯认定,该案因二手平台交易乱象丛生,典型性突出,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典型案例予以报道,发挥了良好的司法指引作用。

